2011年4月28日 星期四

出處  :  http://hanklin.com/blog/p/189?MrJamie


其實我還是比較喜歡Simplicity, 因為我覺得那是一種處理事情的極致的表現. 把所有可以丟掉的東西都去掉之後, 剩下的都是最接觸人心的. 但是我總是先盡量試試有哪些可能性, 然後再試著把比較不重要的地方省略. 也許看的東西, 學的東西多了以後, 我才能夠直接從”simple”這端開始出發!




我也喜歡 "簡單" 因為簡單只會把最重要也最需要的東西留下, 不需要的部份會被刪除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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